俗话说,狗咬狗,一嘴毛。

在我看来,百度文库之争、WS朝阳之争,皆是如此。

百度文库之争,就像一个大汉抢了一群文人的笔杆子到处去卖却让那群文人挨饿,文人群起而攻之却仅限于问候对方,叽叽歪歪了半天却拿他没办法,反被人家一个 耳光给扇了回来,不得已时不时写一篇骂人文章贴在城头当众唾沫横飞的读,间或意淫的把对方编入作品想象儿子打老子,然后就饿着肚子笑了。

韩寒说,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利益。我觉得他们的争端就是利益–如何在互联网时代继续瓜分文学作品带来的收益,当然谁都想多拿一点。问题是,作 家联盟在这个事情里面是相对弱势的群体。这在韩寒的博文里也是承认的,不仅如此,他甚至也不惜把自己所在的这个群体面临的形势描绘得更加伤悲一点。矛盾产 生了,劳动者拿不到该得的,怎么办?

他们选择谈判,然后被百度羞辱,然后恼羞成怒,事情没有被解决。

理论上,在中国这个“法治”国家,就要寻求法律武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就要寻求立法,作家中不是也颇有几个人大代表的说?多提点这种与时俱进的提案,不比什么树孔子像、树关公像要来的实惠?也许,已经有提案了,或者正在处理中,远水解不了近火,那么还有其他选项。

市场上出现了欺行霸市的现象,行会也就应运而生,消费者协会也会随之相应而生,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协商,关键是谈判桌上的筹码。那个谁不是说了嘛,战场上的 主动才能换来谈判桌上的主动。这个事情里,作家的筹码是他们自己的作品,而百度的筹码就是他们网络资源。所以如果要动用威胁的话,那就作家集体罢写,看谁 受不了。不过估计他们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现在的市场上文学作品都不是什么必需品,作家罢工连摆一个姿态都算不上。

我倒觉得,如今的网络写手是一个很好的范例。他们写一章,贴一章,写得不好,点击率下降就会危及饭碗;直到把大家的胃口都吊起来,就出实体书。这样一来, 网站、作家、出版社、读者基本上都能各取所需。如果大家觉得随写随发的方式难以保证小说整体质量的话,也可以一起写好后拿着手稿去找网站,然后每天发一 章,看点击率,如果可以满足某个指标的话,就可以拿去出版了,销量也是有保障的。即使被人盗版一部分,还是可以保障收益的,不会像韩寒说的那么可怜。事前 大家签好合同,写得好怎么说,操作的不好又怎么说。至少合同法中国还是有的。

然后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样的作品会有好的销路?大家会说,网络小说大多流俗、媚俗、庸俗,实非文学正统。说的不错,不过是不是正统、或者会不会流传,也 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姑且写出来,评判自有后人。而且,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各有各的喜好,你作家写哪一类的作品自然也会有类似市场定位的考量在里面。大家 又说,网民不能代表全中国读者。说的也没错,全中国的网民大约也就总数四分之一的人口。但是考虑到如果你的读者不是网民,网上的盗版怎么会影响到你的收 益,反正你的读者还是会买书看。
因此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东西不过硬,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作家说到底也算一半手工业者。同时,但凡市场总有优胜劣汰,或者一时东风一时西风的现象。

又或者有人说,严肃作品,大众不太能欣赏或者理解。呵呵,大众没有这么傻,或者还是那句老话,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既然你选择了这么有前途的职业,也要有 被饿死的觉悟,大师都在前面等着你呢。如果你不想被饿死,要么,写出至少部分读者很欣赏的作品,要么,赶紧转行,洗洗睡吧。比如韩寒就是一个很有远见的例 子。

不过当今中国,如果写出传世作品,估计也会被人道毁灭。所以这场争执怎么看都是闹剧,问题是闹剧还闹得那么狗血,赶紧想个辙吧。

相比之下,WS闹剧就比较有娱乐性,正如他们的行业一般。这个缩写太欢乐了,是不是这二位都不上网,还是招惹了那个策划人。当然,这二位从一开始就很具有 娱乐性,恋情婚礼牵动着两岸三地无数粉丝的心和眼球。是的,这是一个眼球时代,谁吸引眼球,谁获得认可,恶名或者善名,无所谓。

如何更加不露痕迹的吸引眼球?故作低调神秘,然后华丽高调的发律师信!高,实在是高。只不过在这个泛娱乐时代,大家不会都被吸引的。怎么办?反复炒嘛。炒着炒着,大家都会high起来的。

不过,我忍不住想起来,不如以后的连续剧都以新闻的形式来拍好了,娱乐新闻就是偶像剧,政治新闻就是阴谋剧。虽然用着简洁的语句、零零碎碎的镜头,却可以 投射整个大时代的剪影,还留给观众大量的余地可以想象,节奏还特别的快。一开始肯定觉得挺乏味的,但是几则新闻是联系在一起,每天的还都有很大的进展,诶 呀,一想起这种调调,我就觉得激动。这应该是比美国的真人秀还要先进的理念吧,也就仅次于楚门的世界了。

话说,CCTV的某些同志似乎已经在实现这个理念了,最近的一些新闻实在看得让人欲罢不能啊。套用网络上的一句话,国家果然在下很大的一盘棋,我们都错怪它了。